一、 悬浮少白红细胞:
最佳库存量:A型600单位、B型500单位;
O型600单位、AB型200单位。
最低库存量:A型200单位、B型200单位、
O型200单位、AB型80单位;
二、 Rh(-)阴性悬浮少白红细胞(4度冷藏保存):
最低库存量:A型2袋、B型2袋;
O型2袋、AB型1袋;
三、 冰冻血浆:
最低库存量:A型2万毫升、B型2万毫升、
O型2万毫升、AB型1万毫升;
四、 冷沉淀:
最低库存量:A型30单位、B型30单位、
O型30单位、AB型20单位;
根据库存量管理要求及时调整血液采集计划,做好血液的库存管理,保障临床血液的供应。当血液库存量接近最低库存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大血液的采集以保证充足的血液库存,必要时启动《采供血应急预案》,保证突发事件的血液供应。
采供血应急预案
目的:为了在本市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重大事及各种突发事件情况下,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满足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种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各类突发事件及血库库存低于最低警戒线的采供血过程。
一级告急:
某一血型出现大量用血时,库存量低于最低警戒线时,进入一级告急状态。一级告急状态出现,血库人员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汇报,科室负责人及时报请分管领导,启动一级应急预案。献血招募动员组负责启动流动血库,采用电话、手机短信联系应急献血者参加无偿献血,及时补充血液库存量。必要时增设采血点,采血车进农村、社区进行动员、招募、采集。献血者组织动员及血液采集、供应情况于每日16:00前上报业务站长。一级应急具体实施由血液管理科负责。
二级告急:
一级告急措施实施后,血液采集量仍不能满足临床用血需求,血库库存低于同期3天的用血量,进入二级告急状态。二级告急状态出现,分管领导及时报请主要领导,启动二级应急预案。
三级告急:
在二级等级措施仍不能保障临床用血需求,血液库存低于同期2天的用血量,辖区内各采供血单位相互调剂也有困难,此时将进入三级告急状态。三级告急出现,血站主要领导及时报请市卫健委,启动三级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