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工时管理办法
为规范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工时及服务质量的考核与统计,促进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1、每个志愿者可选择加入志愿服务组,在志愿服务组组长的安排下参加志愿服务、宣传等活动。
2、各志愿服务组组长在安排志愿服务时,应尽可能的根据志愿者个人特长安排岗位,做到分工明确。
3、志愿服务工时的记录原则:从志愿服务地点签到开始,至服务结束离开服务地点为止,按实际服务时间记录。
4、志愿服务工时的现场记录,应记录在各服务点的“志愿工作情况登记表”上(以下简称“签到表”)。采血点的“签到表”由各采血点工作人员签名后于每周收集交于南通中心血站办公室,每次活动的“签到表”在活动结束后由活动负责人收集,所有签到表均由志愿服务部统计汇总。
5、志愿服务部根据“签到表”的记录统计汇总每位志愿者的服务工时,并将数据输入电脑,以纸质与电子文本两种形式同时保管存档,并将电子文本发至各志愿服务小组组长处以便各服务组成员查询。原始“签到表”由志愿服务队收回统一保留。
6、志愿者工时的计算以志愿者通过初级培训为零点开始计算,即志愿者只有通过初级培训后才能登记“签到表”,并计算其工时。
7、在团体志愿者分队工时记录工作中,志愿者服务队只记录团体分队的服务总时间。团体分队中的志愿者个人服务时间由其所在团体进行记录备案。
8、若团体志愿者分队中的志愿者有意愿成为个人志愿者,工时计算按个人志愿服务计算方法计算,其在团体志愿者分队中的服务工时仍保留在团体志愿者分队里,不转入个人志愿服务工时。
9、具体项目的工时计算可以参考以下“附表”。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其修改、变更、最终解释权归南通市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所有。
附表:志愿服务工时计算明细表
类别 |
服务项目 |
统计方法 |
数据收集流程 |
志愿服务 |
采血点现场服务 |
按实际服务时间计算 |
各点工作人员→中心血站办公室→志愿服务队服务部 |
电话招募 |
宣传宣讲 |
宣传宣讲 |
按讲座的实际时间计算 |
带队负责人→中心血站办公室→志愿服务队服务部 |
培训 |
按培训的实际时间计算 |
活动 |
大型活动 |
6小时/次 |
活动负责人→中心血站办公室→志愿服务队服务部 |
小型活动 |
3小时/次 |
其他 |
参加会议 |
以实际参加会议的时长计算 |
活动负责人→中心血站办公室→志愿服务队服务部 |
职能部工作 |
由职能部部长分配工作并负责评定职能部干事的服务工时 |
各职能部部长→志愿服务队服务部部长直接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