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南通市中心血站  >> 志愿者服务 >>  志愿者园地 >>  北京贫困女大学生组织卖血获利600元 被判缓刑
  服务队简介
  文件资料
  通知公告
  志愿动态
  志愿之星
  服务工时
  志愿者园地
  联系我们
 
 
关键字:
 11月22-23日参...
 11月29日参加志愿...
 11月15-16日参...
 2015年4月份无偿...
 五星级志愿者汪林祥
 关于2015年度优秀志愿...
 2015年3月份无偿...
 2015年2月份无偿...
 关于做好江苏省无偿献血志...
 南通市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
 
 
 
 
北京贫困女大学生组织卖血获利600元 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2/1/9 8:35:14       阅览人数:8607
 

一贫困女大学生卖血时认识了“血头”,然后在网上发帖组织多人到北京非法卖血。

近日,一中院终审以非法组织卖血罪判处该女生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团伙其他人员也因此获刑。

案发前,22岁的蔡某是北京一所高校的大学生。

相关材料显示,蔡某因为家境困难而想要卖血,并在网上看到了“血头”发出的招募帖子,她便和同案的“血头”李某等人取得了联系。李某等人告诉蔡某,如果可以招募到更多的朋友、同学来献血,就可以给她提成。于是,蔡某开始在网上发帖招募有偿卖血者。不久后,有人将李某等人组织卖血的行为发到网上,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去年4、5月间,李某等人先后被警方控制,去年6月,蔡某归案。

法院查明,以李某为首的“卖血团伙”,除了通过网上发帖外,还通过亲戚、朋友介绍,招人“卖血”。然后,联系有献血指标的单位,顶替单位完成献血名额,进而得到一些费用,并从中抽取提成。去年3月31日,李某纠集同案,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发布招募信息,组织33人到北京市房山区第一医院长沟分院卖血。其中,蔡某伙同他人组织了10人。李某在此次“卖血”中获利3700余元,蔡某获利600余元。同一天,李某等人还组织了30余人,到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地区卖血,李某从中获利4000余元。

法院认为,李某等人构成了非法组织卖血罪,李某获刑一年,蔡某获缓刑,团伙其他成员也因此获刑。(记者张媛)

来源:新京报  

·上篇文章:1月7-8日志愿服务人员排班情况·下篇文章:1月14-15日志愿服务人员排班情况
南通市中心血站 版权所有 [备案号:苏ICP备11086569号]
地址:南通市观阳路115号 电话:0513-85219555
Copyright@ Blood Center Of Nantong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