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是在通打工的安徽明光女孩季静18周岁生日,她走上工贸广场献血车,捐献了300毫升鲜血。“我觉得献血是送给自己的最好成人礼物,献血也让自己过了一个最有意义的生日。”
季静说:“早在去年,她就想来献血,但血站工作人员告诉她,《献血法》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今天一大早,她就向单位领导请假,来到南大街工贸广场的献血车。经检验合格后,她顺利捐献了300毫升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