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定每个单位每年至少组织相应比例干部职工献血1次
“每个单位每年至少组织相应比例干部、职工献血1次。” 这是8月18日广州市无偿献血工作委员会发至各区(县级市) 人民政府, 市有关单位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中的规定,同时发文的还有《广州市无偿献血网点建设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实施意见》明确完善无偿献血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市、区政府进一步发挥无偿献血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无偿献血的组织管理和宣传发动工作。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负责、部门推进、各方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实施意见》要求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以固定无偿献血为基础、团体无偿献血为保障的献血模式。
《实施意见》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大无偿献血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无偿献血事业的认知、认同和参与。到2016年底,完成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区4个基层血站达标建设,完成全市新建18个固定献血屋的设置,实现集体献血量达到40%以上,全市人口献血率达到3%以上的目标。
《实施意见》要求2014年完成划定献血车专用泊位20个(其中新增13个),以市政府的名义树立专门标识牌,确保献血车停靠不受干扰。建立不少于1.5万人的应急献血志愿者队伍和确定300个应急献血单位,在献血淡季应急单位献血人数应达到单位总人数的12%以上,确保我市在献血淡季及突发事件情况下的临床用血需要。把无偿献血宣传纳入全市公益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设置一定数量的无偿献血广告,增强全民无偿献血意识。
《实施意见》还要求加强临床科学用血、合理用血管理和鼓励医院开展自体输血业务。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市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的重要指标。
广州血液中心主任付涌水反映《实施方案》中列出了2016年前新建固定献血屋18个具体分布,越秀区、天河区、海珠区、荔湾区、黄埔区和番禺区各新建2个固定献血屋,萝岗区、白云区、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和从化区各新建1个固定献血屋。
据了解,广州区域医疗资源丰富,用血需求随着病床数增加不断增长,近几年年采供血量仅次于北京。按照《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1-2020年)》,到2020年医疗床位总数将比2012年增长58%,而近年来广州市采血量增长不足1%,远远滞后于病床量的增长速度。